看了这么多热心章友的积极参与,对评选方案提点小小建议:
1、最喜欢的设 计 师(3名):某某、某某、某某
2、最喜欢的雕 刻 师(3名):某某、某某、某某
3、最喜欢的设计雕刻师(3名):某某、某某、某某
建议:第1、2项兼项评选没问题,但第3项与前两项有重复之嫌,应与前两项不可兼项评选更为合理。
比如:评选李四为最佳设计师、最佳雕刻师,但就不要再享有评选最佳设计雕刻师资格的评选。相反,如果评选了王五为第3项最佳设计雕刻师评选资格,就不能再在兼前两项奖。
理由:可以避免出现垄断奖项的可能。也是为了避免“资源浪费”,因为第1、2项奖项与第3项奖项存在部分的雷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