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径:60mm 紫铜上色
发行数量:??枚
正图:公司徽标及主题文字
背图: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大服务行业企业的证书图案
铸造:上海造币厂
上海锦江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(简称公司)是1987年11月1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法人金融机构,也是上海地区第一家、全国第四家批准设立的企业就集团财务公司,是由上海锦江(集团)有限公司、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、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、上海锦江饭店和上海和平饭店分别投资50%、20%、10%、10%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,实行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,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实体。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亿元(含1000万美元)。现任董事长陈文君女士、总经理童国祥先生。
公司从成立至今连续15年保持持续盈利,公司在2000年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、锦江集团公司和锦江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批准,组建了公司新的经营班子。新班子坚持“稳健经营、谨慎管理”原则,强调依法经营、合规经营,加强各项内控制度和金融透明度的建设,坚持抓好主营业务,提出了新增贷款逾期为零,新增贷款应收未收利息为零和资金营运损失为零的三项零目标,不断优化资产结构,积极转化不良资产,加强资产的流动性、安全性和效益性,取得较显著的成效。200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98305万元,实现利润1752万元,人均创利为80万元。资本充足率为41.76%,流动性比率为212.57%,公司在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备付的资金达14000万元,现金流量充足。
公司自1995年以来连续六年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,在2000年度被上海市财政局、上海市国税局、上海市地税局评为纳税信用A级企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