辩伪(十七)纪念
辩伪(二十)上海
辩伪(十九)中国
辩伪(十八)93中
辩伪(十六)中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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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 引用第20楼道亦屡迁于2013-07-12 07:06发表的 回 18楼(十七) 的帖子 :另有一点,如果您说您的炉子都是王明说作的话,那么我不会出来说话。因为从法律上说,我只认识王辨之,不认识王明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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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 引用第28楼道亦屡迁于2013-07-12 12:07发表的 :十七兄弟, 请原谅我表示无力吐槽。我们是在讨论一个人吗?您说的这位是王辩之的代理还是王辫子的代理?如果您尊重一个艺术家,请不要把名字写错,谢谢。 [attachment=60347]